3.1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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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新建或改建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道路、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地铁)审计项?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span> ??013??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新建或改建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道路、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地铁)审计项?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亿元≤单项工程造价?0亿元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加1.5分,最高加3分、/span> ??013??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新建或改建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道路、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地铁)审计项?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单项工程造价?0亿元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加2分,最高加4分、/span> ?)上述业绩中有桥梁工程(含城市高架、轨道交通高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或投标人单独有桥梁工程(含城市高架、轨道交通高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span> |
1、提供合同或审计通知书; 2、提供工程结算审定单、/span> 注: ?)以上两项材料可二选一、/span> ?)提供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所列的工程造价金额为准,若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无法体现工程造价金额,则需提供该项目批复文件作为证明材料、/span> (3)如提供工程结算审定单,须同时提供合同或审计通知? 时间以最后一张审定单所载时间为准,如同一张审定单签注时间不统一,以最早时间为准,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nbsp; (4)单个项目以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来界定,一个合同或一个审计通知书为一个项目、/span> (5)每份业绩合同只能参加一次评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span> (6)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所载为准,若合同或审计通知书不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业绩,则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除桥梁业绩外每项业绩限评一次,不能重复得分、/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