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金坛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市“土十条”,以及《关于印?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土治办?019?号),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常环土?019?6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金坛区共选择5个重点监管企业拟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调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编制、现场布点及采样、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样品实验室分析与质量控制,调查报告的编制、/span> 服务要求:按照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常环土?019?6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做好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编制、现场布点及采样、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实验室分析与质量控制,调查报告的工作,并要求提交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同时将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最终提交以下成果资料:?)提交完整的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分析报告;(2)将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其他相关报告材料,具体要求按照省市下发文件为准、/span>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021?2?1日,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9/span> ??021?2?1日前,提交完整的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报告,将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等成果,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span> ?)工期及进度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工作的进度要求、/span>
服务标准9/span> 1、项目内容应当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及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部完成,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及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要求提交了相关工作成果,符合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span> 2、在合同约定时间,成果资料符合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商调查相关要求,通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和验收、/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