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9/span>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span>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span>本项?span>丌/span>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span>
■/span>本项目专门面吐/span>■/span>中小■/span>導span>微企丙/span>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導span>微企丙/span>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導/span>/導span>微企丙/span>承接、/span>
■/span>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9/span>/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span>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span>?/span>▟/b>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span>?/span>
■/span>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9/span>
3.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span>B证)、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