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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呉/td>
发布日期?021-12-13 浏览数: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span>?/span>導/span>〖/td>

竞争性磋商公呉/span>

项目概况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布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021?2?4?9?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span>

一、项目基本情冴/span>

项目编号:城建校磋商[2021]038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布展项?/span>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啅/span>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span>

最高限价:人民?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span>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布展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深化方案、布展文案编制、设备采购安装、陈列布展服务、配套装饰装修、多媒体制作与安装项目、系统集成、现有设施配套改造、质保期和维保期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span>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spa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span>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span>

含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旟/spa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仵/span>

时间?021?2?3日至2021?2?0日,每天上午9?0?1?0,下?3?0?7?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清潭?5-2?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9/span>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span>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并收到文件费后将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磋商供应商邮箱、/span>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微信扫码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亣/span>

截止时间?021?2?4日上?9?0分(北京时间(/span>

地点:常州市木梳?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span>

五、开?/span>

时间9/span>2021?2?4日上?9?0分(北京时间(/span>

地点:常州市木梳?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评标室(/span>

六、公告期陏/spa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个工作日、/span>

七、其他补充事宛/span>

1.澄清及答疐/span>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span>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span>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span>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磋商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span>

2.磋商保证金有关事 (本项目无须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号/span>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衋/span>

账号?1700188000089469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span>

本项目不?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span>

4.参与本次磋商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网站公告附件)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9/span>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span>

2)现行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的一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等、/spa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pan>

1.采购人信?/span>

?nbsp; 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nbsp; 址9/span>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8叶/span>

联系方式9/span>0519-8517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bsp;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号/span>

地  址: 常州市清潭路85-2叶/span>

联系方式?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9906113189 


附件9/span>
报名申请?docx
《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