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a name="_Toc3539379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spa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span>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①根据《关于公市span>2022年度新北区房屋征收(搬迁)行业服务单位从业备案名单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须?span>2022年度新北区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评估单位从业备案名单中:span>
②项目经理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span>
三、获取采购文仵/span>
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叶span>2号楼19楻span>1903常州中采招投栆/span>有限公司、span>
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span>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80叶span>2号楼19楻span>1903办理、span>
'span>2)网络领购:若无法现金交纳,请联系熊女士,电 话:0519-86661066。交纳成功后,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交纳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9span>czzczb@126.com、span>
'span>3)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仵/b>);
②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span>
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span>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交纳或以公司指定方式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span>
四、响应文仵/span>提交
截止时间9u>2022平span>6朇span>1?span>9炸span>30刅/span>(北京时间)
地点9span>钟楼区玉龙南?span>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span>2号楼19楼常州市市场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1905开标室1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span>
3.各位供应商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开标会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
①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腾讯会议,并准时参加会议。会议号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通知各投标人。会议时间:2022平span>6朇span>1日上升span>99span>30(北京时间):span>
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至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span>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span>2号楼19楻span>1903 常州中采招投栆/span>有限公司,收件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9span>0519-86661066,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2平span>6朇span>1日上升span>99span>30(北京时间),邮寄接收以到达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span>
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投标。出现需澄清的情况,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小组的要求通过评审系统视频、语音、文字方式进行答疑和澄清,所作出的承诺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span>
4.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span>
5.疫情防控措施
'span>1)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各投标人委派人数不得超迆span>2人,除投标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span>
'span>2)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公司时,请主动出示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span>
'span>3)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凡是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应当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其他事项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span>2020〔/span>13号)执行、span>
'span>4)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span>
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span>(格式见附仵span>),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