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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www.czzczb.com)获取�购文件, 并于 2021年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JC2021-012

项目名称: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 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3.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办理。

(2)网络领购:若无法现金缴纳,请联系赵女士,电话:0519-86661066。缴纳成功后,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缴纳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zczb@126.com。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以公司指定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302开标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3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疫情防控措施

(1)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各投标人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除投标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2)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公司时,请主动出示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3)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凡是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应当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其他事项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执行。

(4)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519-8960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18号1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19-86661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金女士

电    话:0519-86661067

    
附件: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docx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投标报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