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span>
含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旟/spa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span>旟u>
1)方弎span>一:现场报同span>
地点:常州市清潭?/span>85-2叶span>302?span>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诡/span>有限公司(span>
2)方式二:磋商供应商应在公告约定皃span>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span>jscjxzb@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span>13585347085),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资料原件邮寄至常州币span>清潭?/span>85-2叶span>302室、span>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9span>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span>
②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网站附件(span>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支付方式9span>
1)银行转账(咨询电话0519-88163189(span>
收款单位:江苏城建校?span>程咨诡/span>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衋span>
账号9span>81700188000089469
注: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2)报名现场现金支仗span>
1.澄清及答疐span>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span>程咨诡/span>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span>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span>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span>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磋商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span>
2.磋商保证金有关事 (本项目无须交纳磋商保证金)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span>
本项目不滠span>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span>
4.参与本次磋商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网站公告附件)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9span>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span>〓span>2021〔span>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span>
2)现行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的一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等、spa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pan>
1.采购人信?/span>
同span>称: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