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中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工作,档案数字化是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绝不可缺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法院内部专网调阅电子卷宗的重要前提,所形成的数字化成果不仅要满足本法院办案需要,而且还须在全省三级法院之间实现电子档案的查阅和数字化跨域调档,同时实现自助终端查询。应智慧化法院建设而成立的档案扫描中心,也将成为智慧法院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云柜进行材料的流转从而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同时对所生成电子卷宗进行深度加工,符合智慧审判所要求的深度应用要求,从而进一步达到一键归档,并完成案卷的装订工作。今年4月份我院无纸化办案中间柜正式投入使用,无纸化办案中间柜是对电子卷宗同步扫描、随案同步生成的一个深度应用,办案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再接触纸质材料,完全实现电子卷宗阅卷、审理、质证、开庭、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45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常州中院、本院及多家基层法院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长期由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实施,该公司多年来长期从事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工作,同时熟悉智慧法院建设对审判系统及档案管理系统的相关流程和各项要求,操作熟练,对系统相关字段数据更新维护到位,同时对高院要求实施的终端自助查询系统也已开发成功;该公司自主开发的一次性扫描归档系统,满足了智慧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加工的要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成立并正式运行的集中编目中心则是将中院及各基层法院所生成的同步数字化内容进行集中深加工从而满足智慧化法院建设的各项要求,该项目也由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有利于同步数字化规范化的各种衔接工作、结案后完成案卷的装订工作。
该公司长期从事法院有关档案数字化工作,对法院档案系统和法院材料收发系统操作熟练,档案业务工作专业,保密管理有效,员工稳定性较强,更有利于满足保密工作的要求及我院相关档案业务工作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考虑法院相关材料涉及保密性内容,鉴于本项目的延续性和保密性,专家组一致认为由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承接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及时、准确、高效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宝龙城市广场3幢2510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宋汉平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
联系电话:0519-8517719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徐女士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
联系电话: 0519-8512737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姜 工
联系地址: 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电话: 19906113189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