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列表9/span>
??nbsp;阿布发表于:2013-07-18 08:56:07 用户IP?.*.*.*
建议增加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向公众公开河道维修养护和管理的投入及河道的防洪、排涝、输水能力,特别公开占用补偿费的具体使用到哪个河道堤防工程的维修、用了多少、/div>
??nbsp;shushu发表于:2013-07-17 14:58:41 用户IP?.*.*.*
实施办法中没明确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具体处罚措施,建议增加相关处罚条款
??nbsp;举报人想要的发表于:2013-07-16 10:41:21 用户IP?.*.*.*
对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议明确具体奖励金额,增加可操作性、/div>
??nbsp;问政者发表于?013-07-16 10:29:47 用户IP?.*.*.*
第三 市、辖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建议加一条:每季度向公众公开具体的监督管理及处罚的执行情况、/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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