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拟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送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了加强这项工作,武进区安监局结合我区实际,在四月下旬出台了《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016?1号),要求武进区范围内的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营业收入?000万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应广大企业和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科要求,六月份,武进区安监局对全区的1600多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分辖区组织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班,邀请了市、区安委会专家专门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流程和编制进行了讲授,从6?日至7?日期间,全面完成了培训,培训班共举办?5场 利用培训班的机会,武进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讲明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性,也宣讲了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8号),特别是强调?8号令和老办法(安监总局?7号)在行政处罚方面的很大变化。区安监局副局长欧毅华对参加培训的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加大力度,推进预案的编制、评审与备案工作;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