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理顺戚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空缺和职能交叉等问题,戚区安委办起草了《戚墅堰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BR> 董彩凤区长提议召开了区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暂行规定》,会议听取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进行了集体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暂行规定》。最后董彩凤区长强调: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暂行规定》找准各自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位置,明白自己该管什么,怎么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好坏,决定了戚区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的优劣,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打造一个戚区适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步从根本上掌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从而达到促使戚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的。目前《暂行规定》已在我区正式实施、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