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安委会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武进区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DIV>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武进区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建新任组长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武进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责任,确保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DIV>
二是点面结合,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安委办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予以取缔,有力推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今年以来,全区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31起,其中,打击化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改扩建、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行为13起,取缔4家(项目),处罚83万元;打击未经许可非法建筑施工的行为105起,处罚230万;取缔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的行?起;取缔未经检测验收擅自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2起、/DIV>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区安委办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对媒体、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做到迅速核实查处,大力营造了全民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的良好氛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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