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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知识五——中国内地文书送往国外使用时,如何办理认证程序>/td>
发布日期?021-12-15 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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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拟送往建交国使用时,如文书使用国要求领事认证,须由中国的领事认证机构先办理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电话?519-85683337 邮编?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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