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结合健康常州行动之“控烟行动”和市爱卫办《关于开?021年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启动了对各辖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的督查工作、!--?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本次督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了医疗机构控烟制度建立情况、室内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措施执行情况、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抓好控烟工作具体落实,张贴符合要求的禁烟标识,有专兼职的控烟劝阻员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及时清理烟头烟具。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在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吸烟区吸烟的个人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 下阶段,督查组将根据工作安排继续对各辖市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