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感谢南渡镇司法所的关心和帮助,以后一定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怀,一定要好好做人,做一个守法的公民?rdquo;近日,南渡镇的蒋某在接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回访时表示,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她一定会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遵纪守法,绝不再次犯罪、/p> 2018?月,溧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根据浙江女子监狱发来的工作联系函,要求南渡镇司法所对刚刚服刑结束的刑满释放人员蒋某进行情况调查、/p> 该女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送到浙江女子监狱服刑改造,今年5月刑满时经监狱评估,认定其有明显重新违反犯罪倾向,建议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南渡镇司法所根据了解的情况,立即着手展开实地走访。经过对蒋某户口所在地走访得知,其养父母的户籍地已不在南渡镇,村委也没有其养父母的联系方式。南渡镇司法所随即联系镇派出所,找到蒋某养父母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后得知,自从蒋某沾染毒品后,养父母便与其断绝了关系,且明确表示不愿意到监狱接回蒋某,也不愿在其出狱后接收她、/p> 南渡镇司法所把具体情况汇总上报后,市司法局根据女子监狱的反馈,安排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同去监狱接回蒋某。由于狱方反应蒋某精神方面存在问题,镇司法所考虑到没有家属随同,对今后的帮教工作可能会有影响,于是决定和村干部一起找到其亲生父母,劝导他们一同前往接回蒋某、/p> 多次联系遭拒后,在镇司法所的不懈坚持下,蒋某父母终于同意工作人员上门。但听说要接回蒋某,其父母态度冷淡,面对司法所和村委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始终不为所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工作人员第3次上门时,蒋某父母有所触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又通过法理?rdquo;全方面劝说,蒋某父母才落下泪水,同意接回女儿并帮助教育她。市司法局、南渡镇司法所、旧县村干部和蒋某父母一同接回了蒋某,并与其帮教责任人签订了帮教协议书、/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