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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司法部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td>
发布日期?016-11-17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大?/a>導/a>【/td>

  农民工严某和樊某上月20日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两人都是江苏灵剑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自今年1月起,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未发。每月四五千元的收入,是他们支撑起一家人生活的保障。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两人被迫先后于3月底?月下旬离职,另谋出路。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派了援助律师丁强。目前,此案初定?1?1日在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p>

  据了解,我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今年以来已受理案?224件,包括刑事和民事两大类,其中,农民工讨薪占据民事案件的70%-80%、/p>

  丁强表示,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讨薪上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某和樊某正是在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才来到法援中心寻求帮助的,而且他们的诉求仅仅是拿回被拖欠的工资。而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他们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仅这一项,两人就能分别多拿1万元左右、/p>

  程序多、时间长,也是农民工讨薪案的难题。丁强介绍,如果企业走完所有流程,包括仲裁调解、法院起诉、上诉、判决、执行,花费一年时间很正常,而最终能否拿到执行款,还要看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农民工讨薪,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在仲裁阶段就达成调解、/p>

  2015?2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减轻受援人经济负担,让更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p>

  如何真正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p>

  张加林介绍,全市各级司法部门主要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提高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今?月,我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各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同时,简化审查程序,对城乡特困户、政府扶贫对象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p>

  二是拓展法律援助站点及服务领域?年来,我市共计建立团市委、市残联、市妇联?4家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辖市区层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28家,实现常州市范围内驻军部队、看守所、监狱、高校、卫计系统、劳动仲裁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同时,全市共计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办?18个,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936个,覆盖了我市所有的村居和社区、/p>

  三是提升办案效果,探索建立受援案件多元化解机制。法援中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愿,选择对其最有利的方式,尽量引导当事人采取援调对接、援访对接、援检对接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年来,市、区两级法援中心累计为外来民工追回拖欠工?.98亿元、经济补偿金1.8亿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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