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委[2013]20 关于命名表彰2010-2012年度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文明委,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驻常部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了知荣辱、树新风、作奉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涌现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共同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武进区横山桥镇?0个镇“常州市文明镇”称号、新北区孟河镇等6个镇“常州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称号、溧阳市竹箦镇王渚村?0个村“常州市文明村”称号、金坛市金城镇长竹埂村等87个村“常州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称号、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49个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称号、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个单位“常州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钟楼区南大街街道金色新城社区等22个社区“常州市文明社区”称号、天宁区兰陵街道工人新村第一社区?4个社区“常州市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称号、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等24个行业“常州市文明行业”称号、常州市卫生系统?个行业“常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常州市人民公园”等68个单位“常州市文明窗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各地、各单位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加快实现“第二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0-2012年度常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名協/a>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