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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学生及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可申请助学补贳/td>
发布日期?012-08-17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大?/a>導/a>【/td>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2012年度残疾学生及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助学补贴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两市五区残疾学生及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可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代替)、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于开学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提出申请、/p>

  为使残疾学生及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能和正常学生一样接受教育,市、区残联?009年起联合市、区财政局、教育部门专门针对残疾学生及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参加各阶段教育出台补贴政策,基本实现各教育阶段全覆盖。今年的补贴政策延续既往标准,共分八大类

  第一类:户籍在本市区,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盲生,每人每学年补?000元,其他类别残疾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和住宿费、补贴生活费,标准由各校自定:/p>

  第二类:户籍在本市区、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盲生,每人每学年补?000元、/p>

  第三类:高中阶段残疾学生,除了免学费,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

  第四类:残疾人低保家庭高中生,每人每学年补贴600元;

  第五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500元;

  第六类:低保家庭高等院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3000元;

  第七类:残疾人低保家庭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

  第八类:成人高校毕业残疾学生,一次性补?500元;

  另据了解?009年至今,全市共有1718名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残疾学生享受了助学补贴,补贴资金总额?70万元。其中仅2011年,全市就有697名残疾学生及低保残疾家庭学生享受助学补贴,补贴资金为170余万元。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的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底子女执行当地政策补助规定、/p>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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