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span>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全市组织开展自建房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以三项举措积极推进 一是梳理主体清单。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摸清“自建房”区域,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梳理出可能涉及“自建房”的食品经营单位清单,为后续排查工作做好铺垫 二是排查风险隐患。对使用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风险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是否存在应取证而未取证等情况 三是强化部门合作。加强与属地行政审批局沟通,明确“先照后证”要求,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强化与稽查执法部门合作,对复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span>(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