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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家用电梯地方标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022-01-07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a>?/a>導/a>【/td>

近日,由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并归口的常州市地方标准——《家用电梯通用安全规范》通过专家组审查,修改完善后将按流程正式发布。该标准涵盖了家用电梯选型、土建配置、安装规范、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救援、使用注意事项和检验检测等方面内容,填补了国内在家用电梯领域通用技术和安全规范的空白。例如,标准对家用电梯及其主要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作出规定,对电梯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限作出规定,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对制动器和应急救援程序详细说明,对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和配置防扒门装置作出具体要求,对家用电梯维护保养频次和应急救援实施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对提升常州市家用电梯的安装维保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标准的起草源于2021年市人大代表江苏省仁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晓毅女士提出的“关于将私家电梯纳入管理”的代表建议。近年来,随着常州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私人住宅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但市场鱼龙混杂、行业极不规范,家用电梯安全事故或困人事件时有发生,已影响市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乃至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家用电梯并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管理范畴,政府部门对家用电梯长期以来无法监管、无权监管,也无据可依。收到余晓毅代表的建议后,市市场监管局认为相关建议涉及民生安全、意义重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委托常州市电梯协会组织专家历时半年完成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

本次标准审定会特邀余晓毅代表作为专家组成员和家用电梯使用者代表参加审定活动。余晓毅认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制定标准的方式从源头解决家用电梯在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难题,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她表示非常欣慰,也非常满意

本次标准审定活动同时也是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翠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副主任王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金国祥以及市政府督查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观摩。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中心、省特检院常州分院、上海三菱电梯常州分公司、江苏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江苏常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质星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有关专业人士参加了标准审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标准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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