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评估机构是否要每年提交评估方案? 2020年评估机构已发出领跑者名单,且有意继续承担该类别评估工作,可继续选择该类别,选择保留/修订/全新(三选一)方式提交方案;新机构也可选取去年已有评估机构的类别提交方案。如新机构提交的方案内容较去年评估机构方案更先进,更能体现行业发展水平;两家机构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如果去年机构已发领跑者,原则上鼓励原评估机构更新评估方案,争取延续开展该类别评估工作 2. 评估机构提交的方案可以保留几年? 去年评估机构可以选择保留原方案,具体保留时间可由评估机构自行确定。但若有其他机构提出更加合理和可操作性更强的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可能代替原有方案。此处需要指出的是,有领跑者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类别,若领跑者标准进行修订,评估方案也需要做相应修订 3. 评估方案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分类、水平分级提交后是否可以修改 评估方案提交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若在此过程中有修改意见,评估机构需要对评估方案作出相应调整,并再次提交方案终稿。另外评估机构在获得企标公开平台的标准查询账号后,可以根据企业标准实际情况对评估方案进行进一步的小幅调整,比如若发现存在相比企业标准实际情况,评估方案中的部分指标缺失或设置有问题,可以向工作机构申请调整评估方案,经核准确有必要修改,可以对方案做调整,但需再次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能成为评估机构 4. 评估方案中的评估指标都必须为可量化指标吗 评估方案中评估指标可以存在定性和定量指标。基础指标可有定性或定量指标,一般为强制性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核心指标应为可分级的量化指标,一般为产品标准中可以量化分级并检测的指标;创新性指标可量化也可不量化,鼓励尽量采用可量化可检测指标。针对服务类领跑者评估要求,建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指标体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指标比对排行并形成企业标准排行榜的指标都应是针对可量化、可分级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单项指标开展排行的指标 5. 评估方案中创新性指标如何设定? 创新性指标原则上为现有产品标准中没有覆盖的,但可以反应技术进步、市场新关注、消费新热点,以及产品创新性能与功能的指标 6. 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有数量限制吗? 评估指标没有指标数量要求,但原则上核心指标数量不少于三个,由于核心指标为可量化分级指标,三个以上便于发布排行榜。但需要注意的是,基础指标一般是强制性标准中的要求或者不可做量化分级的指标,以及产品标准中的有关定性要求。核心指标需要覆盖现有相应产品标准中所有可量化分级的指标,对于无产品标准的,则需要提出能够反映产品重要功能和性能的不少于三个以上的可量化指标作为核心指标 7. 评估机构如何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首先使用工作机构授权的企标公开平台工作账号检索相关企业标准,对所有检索到的标准进行初筛,剔除操作指南、工艺流程等非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不合规标准后,按照评估方案进行比对和评估,分别形成单指标排行榜及领跑者入围名单。领跑者入围名单形成后,评估机构需与领跑者入围企业沟通,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认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后,按照要求在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本年度领跑者名单 8. 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是否有操作指南 有。登录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https://www.qybzlp.com/)首页,点击右上角“平台(评估机构)操作指南”即可下载平台操作指南 9. 报批阶段的标准可以作为评估方案编制依据吗 可以。考虑标准制定周期的客观因素,编制评估方案可以参考处于报批阶段的标准,但需要表明标准项目计划号等有关信息 10. 如果申报产品/服务类别没有国行标,如何编制评估方案 如果申报的产?服务类别没有国行标,机构可参考相应团体标准或国际标准编制评估方案。如为高新尖行业,完全没有标准可供参考,可通过调研行业情况并参照现有企业技术水平制定评估方案。同时对于没有国行标的产品或服务类别,鼓励优先制定“领跑者”团体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开展企业标准的比对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