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9a href="//www.xiuzhiben.com/scjgj/"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内容
关于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的倡议?/td>
发布日期?020-06-30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a>?/a>導/a>【/td>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会议精神,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持续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常州市餐饮商会、常州市旅游协会向广大市民和食品经营者共同发出以下倡议9span>

一、支持禁渔管理。自觉遵守禁渔区和禁渔期规定,积极主动参与禁渔宣传,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span>

二、遵守禁渔规定。在规定的禁渔区(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span>

三、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包括采购、烹制、销售等),不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span>

四、及时举报违禁行为。当您在禁渔区(期)发现有商家售卖从长江捕捞的水产品,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我们将严格依法查处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伙span>

常州市餐饮商伙span>

常州市旅游协伙span>

2020平span>6朇span>29?span>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0519-12315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05 邮编?13022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网站标识?3204000034苏ICP?5003616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