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市春节期间的特殊食品安全,全面履行好特殊食品监管职责,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节前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特殊食品安全 围绕节日消费特点,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出于成本等因素考虑,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原辅料;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同时,指导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改正。(特殊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