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场主体出具经营情况证明(即信用出证),是引导、促进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运用信用信息的重要手段,也是商事制度改革下,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克服机构改革影响,主动作为,今年以来已为天合光能、黑牡丹集团股份?5家企业出具经营情况证明,有效助力全市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初,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成立后,原各涉改局信用出证的部门和人员均发生了变动,企业无法按原先模式向相关部门一一申请。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内信用出证的具体审查部门不明确。为避免出现企业办事无门的现象,市市场监管局由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牵头,向原各局了解信用出证工作的人员一一咨询,弄清了各局信用出证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为形成市场监管体制下的信用出证工作做准备 在此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形成了常州市市场监管信用出证过渡方案并专题讨论确定出证流程及证明内容。同时,成立以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执法稽查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明确各业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为市市场监管局信用出证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方案,在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开发信用出证软件。考虑到软件开发时间比较长,无法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市场主体对信用出证的需求,市市场监管局对方案进行优化,采取了过渡性操作。由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向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书面申请,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就该企业情况,制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表》向相关业务处室征求意见。最后,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根据各处室意见为申请企业出具证明。(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