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工商总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工商企监字?018?3号)要求,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我市抽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span> 一、抽查时间:即日起至11?5日 二、抽查对象:由省工商局按总体不低于企业总数5%随机抽取 三、抽查项目: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实行工商相关业务的综合抽查。涉及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直销行为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侵害消费者行为检查、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广告行为检查和商标、特殊标志行为检?类,覆盖抽查事项31条。在此基础上,我省增加农资经营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检查 四、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向社会公示 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对依法开展的抽查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我局将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取得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次抽查中,我局依法委托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span style="line-height:normal;">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等专业机构对部分企业开展相关工作,请予配合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