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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9/strong> 留言
信件标题9/strong> 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登记问题
信件内容9/strong> 敬爱的领导: 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一些问题: 1、目前常州市金坛区是否执行:常政发?016?9号文件。(与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后得知,金坛区任然执行:常政办发?014?6号)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因为在76号文中不能用住宅注册工业设计类的公司 2、如果金坛区任然没有执行常政发?016?9号文件,那金坛区什么时候可能执行放宽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文件?(在优化经商环境的当下,还需要领导关心一下相关问题) 3、金坛市是在2015??8日撤市设区,为什么没有执行市局?016年的文件?常政发?016?9号文件明确规定,?014?6号文件已经废止、/td>
留言时间9/strong> 2019-07-11
回复时间9/strong> 2019-07-16
回复内容9/strong>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第一时间与涉及部门进行了沟通,常政发?016?9号是一部现行有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014?6号文件确已废止,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业务指导,努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谢谢您的关注、/td>
回复单位9/strong>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夃/td>

主办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05叶/p>

电话?519-12315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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