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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企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玆span>5月起下调5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span>2018〔span>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自2018平span>5朇span>1日起臲span>2019平span>4朇span>30日,市本级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将下调50%,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水平、span>

预计市本级此次涉及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共计3.4万家,每月将为市本级企业单位减负1340万元、/spa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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