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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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018-09-28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广大居民9/span>

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亍span>2018平span>9月开始,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span>

一?span>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18平span>9朇span>1日起臲span>2018平span>11朇span>20日止、/span>

二?span>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每人每平span>24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60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平span>700元;非我市市本级户籍的流动就业人员每人每平span>1500元、/span>

三、符合免缴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孤儿、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五保户等)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确认。凡符合条件的,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span>

四、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至户籍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方式见附表)办理相关手续(在常高校大学生除外,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span>

五?span>2019年度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和续保缴费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参保人员本人携居民身份证原件,至省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注的银行各网点按规定存足个人应缴保费,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的,需在银行网点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应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span>

六、敬请广大居民关注媒体和社区通告,互相转告并及时参加2019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影响看病就医和享受医保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我市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流程及省社保卡具体办理地点,可以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咨询本人户籍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致甴span>12333,也可以关注“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span>

附: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信息?/span>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忂/span>

2018平span>9朇span>3?/span>

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信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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