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本级城乡居民社保业务平稳有序+span>12朇span>19日,市社保中心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常州市“金保工程二期”信息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对各街道(镇)人社所(中心)从事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经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各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居民社保业务科长,各街道(镇)人社所(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兰span>40人参加了培训、span>
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讲解演示“金保二期工程”上线运行后的网络操作经办环境;二是介绍“金保二期工程”上线运行后城乡居民社保部分业务的调整口径;三是对原市本级《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停止使用后,涉及《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使用、临时业务处理、span>
市社保中心还对市本级各区下发了《关于部分调整市本级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经办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调整的相关业务经办口径下发辖区内各街道(镇)人社所(中心),并做好相应的后续培训和宣传,确保“金保工程二期”上线后各项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经办顺利进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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