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9a href="//www.xiuzhiben.com/rsj/" >首页>>专题专栏>>常州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题(历史专题(/a> >>经办指南>> 内容
养老保险转出流程介绌/span>
发布日期?017-09-20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养老保险转出流程介绌span>

一、适用范围9span>

1、转移人在本地已停保、span>

2、养老保险不存在欠费、span>

3、在职人员转移,已办理退休的不再转移

二、申请材料:

1、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span>

2、转移人92平span>--95年有实际缴费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span>

三、办理流程:

1、转移人养老保险停保后,携带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至转出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出,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span>

2、转移人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入、span>

3、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出地社保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机构、span>

4、转出地社保机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相应基金、spa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 版权所月br />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网站标识?3204000050苏ICP?5003616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