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钟楼区政府下发《钟楼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尤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的申请条件、认定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与实践性、br /> 《方案》首先明确了钟楼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对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进行了说明、br /> 在申请条件部分,《方案》从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集中建设、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盘活利用存量住房等五个方面着手,逐一明确了相关认定口径,尤其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方面,从改建项目规模、改建前置条件、改建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明确了基本要求,并对不得进行改建的若干情形进行了明确、br /> 在认定流程方面,新建项目及改建、改造项目在依据各自材料目录向所在镇、街道完成申请材料提交的基础上,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联合审查,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并报市领导小组备案。后续由各申请单位进一步落实审批手续、br /> 今年以来,钟楼区陆续完成丁香苑、青野人才公寓、慧客大厦等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年度目?000套的基础上,累积完成1200余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后续,钟楼将充分发挥新出台的《方案》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领域的纲领性作用,进一步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更多新市民、优秀青年在常落户、就业创业提供条件,为助力钟楼长三角一流现代化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住房保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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