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小贤委员认为,行政诉讼是现代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现行行政诉讼法在实施过程中有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难”现状
为此,沃小贤建议—
一、根据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的规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功能,对行政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落实、贯彻的状况,依法进行调研,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这些规定的有效执行
二、由于行政诉讼解决的是“民”告“官”矛盾,任何个案的社会影响力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其他诉讼活动所不能比拟的,其昭示的意义绝不仅限于个案本身,所以,破解现行行政诉讼“三难”问题,就特别需要包括常州中院在内的各级司法机关的努力
三、提升和强化行政诉讼功能,离不开市委的重视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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