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采购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实际需求,不断优化采购程序,完善采购系统,努力发挥集采价格优势,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与去年同比,实现节支率6%。在完成首批市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纪委监委等6家食堂实施集中采购基础上,11月初,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人民医院5家单位食堂统一纳入第二批集中采购范围,至此,纳入食材集中采购的食堂达到11家,保障人数达到1.5万人,日均采购金额也从近6万元提高到近10万元。
在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工作“扩面”过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努力做到行动快、指向准、措施实、反响好。
一是实施行动快。通过组织培训、远程协助、实地踏勘等方式,协助新纳入集中采购单位快速适应食材集中采购新模式,掌握食材采购系统操作,确保第二批纳入集中采购单位食堂自主完成线上采购交易。二是问题指向准。采取日常沟通和定期走访相结合方式,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探讨解决办法,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采购系统、食材品质、食材配送等方面的问题,做出迅速答复。三是整改措施实。根据新纳入单位在采购时限、采购品种、采购程序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快速做出调整,完善系统报价和采购间隔时间,增加食材品种50多个,优化系统下单查询等细节功能,满足个性化需求。四是效果反响好。纳入集中采购单位普遍反映,集中采购食材价低质优、货源供应稳定,同时采购程序公开透明,操作流程便捷高效,实现了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稳定、采购成本下降“一升一稳一降”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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