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依据和必要
答:去年年底省政府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苏政发?020?04号),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7项,承接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29项。今?月,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印?lt;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gt;的通知》(苏政发?021?7号),取消审批事?8项,委托和下放权力事?项。为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要求,我市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1项,承接上级管理权限27项,下放管理权限22项
二、取消了多少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答:取消事项涉及市教育局、民政局?0个部门共41项权力事项,如市卫健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在落实国家、省政府文件时,涉及取消28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我市实际,取消“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认定”等13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三、承接了哪些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答:承接事项涉及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1个部?7项权力事项,其中承接下放事项15项,如市人社部局“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承接委托事项12项,如市文广旅局“导游证核发”
四、下放的事项有哪些?
答:下放事项涉及市侨办、市文广旅局?个部?2项权力事项,其中下放事项12项,如市侨办“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委托县级部门开展事?0项,如市市场监管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五、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如何加强管理
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行政权力调整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如取消许可改为备案,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避免权力真空
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强化审管衔接,建立审批和监管部门信息双向反馈机制
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优势;优化监管措施,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联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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