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继续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增产增供,2?8日,市财政局与市工信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组织申报“三位一体”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改设备投入项目的通知》,迅速启动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与第一批申报要求一致,对本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本市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装备的企业,为快速扩大防疫急需物资及关键原料产能而实施的相关技术改造,按设备投资额?2%给予补助 此外,为加快企业新增产能的有效释放,确保财政资金扶持效果,本次申报补充要求项目购置设备应已到位并投入生产,申报设备必须用于防疫物资的生产或生产防疫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零部件)、重要设备的制造,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供国家或省的征调函,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征调函,相关地方、部门、企业的供货协议、供货凭证,销售发票、单据、票证等相应证明材料 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限至2020??0日,第三批至2020??0日,各项目申报单位可分批申报设备投入,已申报企业如有新增设备投入可继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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