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日起,外籍人才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推广至全省,省内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或银行一级分行,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开展在华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苏汇发?021?0号),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备案后开展试点 此次试点适用人群为持有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及外专局认可的其他外籍人才,主要内容为外籍人才薪酬收入购付汇业务和外籍人才以自身名义办理随行子女额度外学费结汇业务。主要便利措施有:用人单位代办、简化合同材料、简化税务凭证和电子化审核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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