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年进行了修订完善,本次修订从2018??日起施行 问: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答:具有武进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怎样参加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江南银行借记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中心)填写参保登记表。相关材料审核无误的,当场完成参保手续 问: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8??日起,参加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共分三档,分别是960元?800元?52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必须到指定的银行借记卡上存足个人应当承担的参保费用 问:武进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是否有补贴? 答:政府对正常参保缴费及延长缴费给予补贴?018??日起,补贴标准为每缴费满1年按960元?800元?520元的缴费档次分别给予80元?20元?60元的补贴。对参保缴费人员前补缴费的,政府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问:武进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困难群体有哪些照顾? 答:武进区“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对象”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全额代缴 重度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部分残疾人员,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 低保对象:指持有武进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证》的人员 问:年满60周岁的居民还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2018??日开始,城乡居民年龄超过60周岁,取得本区户籍满15年且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满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按应缴年度的最低缴费档次执行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怎样组成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并终身记录的个人权益账户。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给予的补助、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产生的利息也一并记入个人账户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参保缴费人员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即男?0周岁、女?5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参保时已年?0周岁的居民,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参保缴费人员男满60周岁、女?5周岁,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前补缴费或后延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愿前补缴费或后延缴费的,可书面申请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连同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 问:城乡居民怎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险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中心)提出申请,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经初审后报送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复审,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问:累计缴费年限?5年的城乡居民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怎样计算的?待遇会不会逐步提高 答:累计缴费年限?5年的武进区城乡居民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018?月份开始,武进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50元。对正常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从?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加?% ?)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上(?5年)的人员,每月增发108元缴费年限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相关,如男?0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如女满55周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70个月 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结合武进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 为了方便理解,给大家举两个例子吧(举例未包含利息结算,仅供参考) 某男性居民,假设每年按照960元的档次缴了15年,已到退休年?0周岁,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有多少钱呢?(960×15+80×15)÷139=112.2元,那他每月共能拿到多少钱呢 250+108+112.2=470.2 如果是女性居民,假设每年按照960元的档次缴了15年,到了55周岁,她每月能拿多少钱呢 250+108+(960×15+80×15)÷170=449.8 问: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如何处理其个人账户 答: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携带参保缴费人员的死亡证明和相关关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审核通过后,即可将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 问: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死亡时,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500元 问: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每年必须进行资格认证吗?冒领养老金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任何人以任何手段冒领养老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及利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能不能转移?如何转移?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地市、县转移的,转出地社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统筹区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应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答: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在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答: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企业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在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进行缴费、待遇领取的信息查询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参保登记时选择的银行实现缴费和待遇领取,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资格认证、权益查询等项目的服务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社所实现“一门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已将所有参保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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