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016年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简称《规定》)?016??日起实施。《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制度进行创新。施行近一个月,根据常?月份的道路运输车辆检测情况分析与去年同期相比,有8千多位运输企业、车主享受新政策的实惠 1990年,原交通部颁布《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1990年部令第13号,简称?3号令”),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周期基本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确定,经营者不能自主决定。《规定》根据道路运输行业对运营车辆技术管理需求的变化,对车辆维护制度进行重点改革,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经营者可以自行确定维护周期,自觉组织实施车辆维护,重新划分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调整客车、危货运输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周期和频次 几大看点 1、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2、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3、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2月进?次检测和评定;超?0个月的,?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对于所有货车都关心的二级维护强制保养制度,这次交通部也给出了明确改革方案,原来都是由行政部门进行强制,年度审核时要看保养单。现在政府部门不再做强制要求,由企业自行承担,这给企业的运营组织,包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都会带来更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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