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号)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
3.《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nbsp;
4.《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险?007?5?
四、申报材斘/strong>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
2. 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护照、居留证件等证明其出国定居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人员死亡: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民政殡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地炸/strong>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六、受理时闳/strong>
法定工作
七、办结时陏/strong>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形适当延后
八、注意事顸/strong>
用人单位需与参保人员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提供提供相关依据后,方可到单位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停保手续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0519-12333?519-86811106
表格下载9/span>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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