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副主任贾宝中、邵明、盛建良和秘书长周建伟出席会议,副市长方国强列席会议、br />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截至今?月,全市共有户籍登记少数民族48个?.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5%,其中人口超?000人的民族为回、土家、满、壮、苗、布依、彝?个民族;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口3.99万人,主要来自贵州、云南、湖南、青海、甘肃等民族地区、br /> 多年来,我市一直十分重视做好民族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服务,推动清真网点在全市范围合理布局,发放有关少数民族居民清真食品补贴,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帮助他们融入常州大家庭,取得了明显成效、br /> 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民族繁荣昌盛的政治任务,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的现实需要。会议建议,全市各级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和省条例相关要求,更加广泛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城市和基层民族工作,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民族治理事务法治化,强化地区和部门间的民族工作协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参与、投入民族工作,共同把我市民族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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