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组织开展的全省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2016??5日,常州市物价局专项检查组一行至常州市地震局,对常州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核查,常州市地震局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存在收费行为、br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015?8号)、《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要求的通知》(中震防发?015?9号)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016?号)等文件要求,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减免了建设单位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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