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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和退出制
发布日期?013-10-08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2013年保障房年审工作已开始,常州市住保中心提醒,务必?0?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保障房服务窗口办结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结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将被退出保障、br />   常州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和退出制度。根据规定,已享受保障房政策的家庭,应当定期向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区住房保障办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年审时间一般为每年?月至10月、br />   审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保障房政策;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住房保障,停发租金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住房等。未按期办理年审手续的家庭,视作不符合保障房条件或自动退出,不再享受保障房政策。即使该家庭仍然符合住保政策,也必须重新申请、br />   保障房年审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天宁分中心:九洲环宇1811房间(电话:88119706(br />   钟楼分中心:西直?8号服务大厅一楼(电话?6801150(br />   戚区分中心:戚区行政中心大厅二楼(电话:88772244(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margin-top: 3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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