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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发布日期?015-01-15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体:〕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6)">?/a>?/a>導/a>〖/td>

问题的提凹br /> 民盟常州市委认为,伴随着我国社会的变迁和转型,根植于传统乡土社会土壤中的村规民约日渐弱化。在构建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应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村规民约发展的新方向,令其既传承优良传统、维护公序良俗,又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在规范村民自治行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法治乡村中发挥重要作用、br /> 建议
一、村规民约的制定要注重与时俱进,融传统性与现代性于一体、br /> 二、重“公约化”治理作用,形成现实、规范、完善的现代治理模式、br /> 三、注重村规民约与法律、道德的平衡,将三者有机协调,协同发展、br /> 四、确保内容合法,适应基层实践、br /> 五、制定程序规范,充分发扬民主、br /> 六、重视备案审查,完善政府监督、br /> 七、培育法治意识,促进群众参与、br /> 八、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成为基层自治的支持者、引导者、协调者和监督者,从而形成一种双向制衡的互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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