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中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需要企业重点关注。特别是2015年出台了不少新法规,汇缴工作更是难度不小??9日获悉,市国税、地税大企业管理部门选择企业所得税汇缴前这个关键节点,针对重点行业和重大事项,通过EMS邮寄方式向企业发放纳税提醒函,为168户重点税源企业提供税务风险防控建议专项服务、br /> 税务部门提醒,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注意以下5大风险: 1、高新技术企业风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是否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注向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企业与收款方是否有相关合同或协议;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比例和支付基数是否合理(可由企业佐证);接受技术使用费的一方是否的确接收了实质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存在将技术使用费以技术服务费形式支付的情况、br />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风险。企业申报项目是否经过备案,备案资料是否齐全,申报项目是否与实际研发项目匹配,重点关注项目申报是否属实。如:是否只有备案而无实际研发的情况。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计算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研发费用是否和正常生产成本区分。企业研发过程中使用国家财政拨款等形成的研发费用,是否已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br /> 3、企业实际职能承担与集团价值链定位不相匹配风险。有的大企业被集团定位为简单功能的合约制造商,处于集团价值链低端,但实际上,企业内部已有研发、销售等部门或人员,特别是有的企业还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机关提醒,企业实际职能承担与价值链定位要匹配,不能在企业职能已有实质增加、拓展后,仍按惯性予以简单职能定位和利润分配、br /> 4、利用职能重组调整利润分配风险。一些大企业集团在职能重组中设立全球或大区服务中心,整合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管理服务等工作,并据此向子公司收取相关费用。但实践中,有些职能重组仅是形式上重组,子公司的采购、销售等并未发生明显变化,没有因此获得集中服务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却要支付服务费。税务机关提醒,没有实质变化的职能重组,不应成为利润调整的手段,子公司不应列支不合理的服务费、br /> 5、以关联对外支付费用转移利润风险。跨国公司集团内劳务服务日益频繁,与此同时虚列劳务费用、不合理分摊劳务费用、将征税项目混淆为不予征税项目等情况不断涌现。如,以支持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目繁多的支付项目重复收费;本应由母公司承担的股东费用或集团其他公司承担的费用,被分摊到境内子公司;将特许权使用费转为境外技术服务费,征税项目变为不予征税项目等。税务机关日益重视对关联劳务项目的审查,提醒企业应合理界定境外劳务的发生,避免被税务机关调查和启动国际征管协作手段、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margin-top: 30p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