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民防局省气象局关于接入使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通知》,9?1日,常州市民防局、气象局签署《关于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融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双向委托书》。民防与气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署仪式 根据双向委托书,受民防部门委托,气象部门将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警报信息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部门对民防部门引接使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及时将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警报信息发布情况反馈给民防部门;受气象部门委托,民防部门通过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红色等级或特大、全域性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反馈给气象部门;双方均需指派专人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启动、归档备案和安全监管工作,并建立定期沟通反馈机制;对设立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溧阳市、金坛区,相关工作也可由当地民防、气象部门进行对接 据悉,为増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警报设备设施的战备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经常州市政府批准,定于2018??8日上?0时,在全市(含金坛、溧阳市)同时试鸣防空警报。根据双向委托书??3?17日,气象部门将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多渠道发布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和防空警报信息,确保广大市民群众支持和了解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防止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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