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5号)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
3.《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四、申报材斘/strong>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雇主身份证(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雇主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存折或个体工商户在工商银行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银行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单原件(可凭雇主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市工商银行各网点打印);
5.《个体工商户委托银行扣缴社会保险费须知》;
6.《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告知单》
五、办理地炸/strong>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六、受理时闳/strong>
法定工作
七、办结时陏/strong>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形适当延后
八、注意事顸/strong>
1.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缴费通过指定银行(工商银行)代扣代缴,请务必提供正确的银行账号和户名,以免影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2.开户银行缴费信息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个体工商户雇主提供工商银行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单,证明银行卡为雇主本人所有;
3.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由区工商管理局颁发的个体工商户,需到单位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0519-12333?519-86811106
表格下载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70411/20170411233724_19594.doc" target="_blank">个体工商户委托银行扣缴社会保险费须知.doc
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告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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