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发改委出台相关细则,迅速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有关精神,为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优化报送方式。对因疫情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明确各主管部门可采用适当延长整改期、暂缓上报等措施,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规避信用风险
二是简化修复流程。将信用网站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概况”视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不强制要求出具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有效降低信用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成本。同时,取消线下提交修复材料,全部采用线上提交资料,减少人员接触
三是强化服务效能。在疫情期间,对保证市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大型超市、药店、菜场等重点疫情防疫保供服务等企业,若存在一般失信的行政处罚行为,明确可通过“信用中国”在线申请信用修复,并实行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对个别企业因在“信用中国”上有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记录急需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统一上报省做应急安排,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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