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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发布日期 2017-04-11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6)">?/a>?/a>導/a>〖/td>

一、事顸/strong>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停保

二、范围对豠/strong>

常州市市本级不再继续通过就业管理机构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政策依?/strong>

1.《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2.《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003?06号)

3.《关于确定常州市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常劳社险?006?号、常财社?006?9号)

四、申报材斘/strong>

1.身份证;

2.居住证(外地户籍参保人员提供)

五、办理地炸/strong>

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新北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天宁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钟楼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六、受理时闳/strong>

法定工作

七、办结时陏/strong>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形适当延后

八、注意事顸/strong>

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应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所属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0519-12333?519-868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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