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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机制让企业注销“简上再减”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次数:  字号:〖
  “现在的政策真是太好了,越来越人性化。我不小心把信息填错了,没想到还可以二次申请。”5月25日,常州市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外资登记窗口申请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因“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股东签名错误,经二次网上申请后,其顺利办理了注销手续。这是武进区首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成功进行二次公告,并完成简易注销的外资企业。
  2021年1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指引》进一步压缩公告时间,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建立容错机制,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简易注销的,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放宽登记时间,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可适当放宽时间予以登记。今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将简易注销程序上升到法规层面。简易注销制度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企业的退出成本。
  今年以来,武进区注销的外资法人企业中选择简易注销的占比超过88.9%。下一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落实这一改革举措,不断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简易注销登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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