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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现城区全覆
发布日期?022-04-02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日前,常州市慈善总会公布2021年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赔付情况。去年,市慈善总会支出保费563.33万元,共赔付3198人次,赔付金额为966.6万元,是历年来赔付人次最多、赔付金额最多、赔付率最高的一年、br />   市慈善总会?005年成立以来,始终把大病救助工作当作常州市慈善工作的重头戏。“大病助医”每年都是慈善救助中金额占比最高、影响最大的一个项目、br />   近年来,常州市不断加大医保惠民力度。为探索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市慈善总会积极筹划,于2015年创新引入专业保险机构,推出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年来,市慈善总会投入保费共计2662.79万元,已赔付9389人,赔付金额?736.5万元、br />   自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推出以来,常州“大病助医”项目大大提高了救助的精准性、专业性和实效性,为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发挥有力补充作用。受助对象只要将相关材料递交镇(街道)民政办,受?0个工作日后即能获救助金,基本实现了“一站式”救助、br />   2021年,经过多年的探索、调研和实践,常州市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现了城区全覆盖,凡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参加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居民全部纳入保险范畴、br />   一类救助对象(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对象)因重大疾病(42种)在常州公立医院(住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第三方赔付等途径补偿后,按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的90%给予救助;因一般疾病在常州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第三方赔付等途径补偿后,按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的5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达50000元、br />   二类救助对象(除一类对象以外的其他对象)因患重大疾病(42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常州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并且经大病保险及第三方赔付等途径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一次性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金额达5000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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